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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兄弟已经考取执业医师资格,但没有公立医院要他,他不得已到一家私立医院工作。但私立医院在我们本地名声不好,特别是医生护士辞职后往往不签字,所以导致他们不能顺利转注册,迟迟不能在新单位合法执业。因此,在去私立医院应聘时他隐瞒了获得执业医师的情况,只是以一个没有职业资格的见习医师身份被招入单位。医院人手不够,院长要这些没有执业资格的人也值班,所以他因为“没有资格证”也参加值班。一周前一位心衰病人半夜死亡引发家属不满,随即要控告他们是医疗事故及非法行医,请问,如果在法院调查中,他出具了自己资格证书会减轻处理吗?

其他 2016-08-28 00: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目前医生执业规定注册后执业是前提。但个人考虑:如果法庭调查,确实因为医生转注册应签章受阻的问题没有及时办理等客观原因,同时没有在两家医院同时执业的情况,可以尽力争取法院考量减轻处罚,如果能争取病人家属谅解效果更好。
    【追问】陈老师,您好,他是最怕承担刑责,这种可能性大吗?
    【回答】你好!医疗事故是需要作司法鉴定的,如果病人死亡同医院救治处理构不成因素,就谈不上医疗事故,主要就非注册执业行为很可能卫生管理部门会给予医院和医生行政处罚。所以是否担刑责主要基于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 可以委托我们帮您办理辩护事宜
    【追问】那如果认定为医疗责任事故,同时未注册行医,他可能受到刑责吗?还是哪些方面处理?替他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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