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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份我们三个人合伙开了一个厂,因公司经营不善,投资款全部亏损完,后面就以公司名义向外面借款(用在公司),现在因公司需要资金,一个合伙人没资金了,需要撤退,其他两个合伙人在继续,公司还存在。请问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资金,要算给撤资人吗?

其他 2016-08-28 15: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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