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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律师们好!!有一老人,丈夫和儿子同时去世,儿媳骗她把她和丈夫的房子给他的孙女一半,并签订了协议她是甲方,儿媳和孙女是乙方,,他和儿媳都签了字,孙女没签;过后,儿媳待她不好了,现在已过了一年多.她后悔了,不想给了,请问各位大律师,怎样才能使这份协议失效!

其他 2008-03-16 20: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子没有过户,可以不再赠与,撤销赠与.,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案的问题是这房子是谁的,如果说是她一人的财产,可以撤销.如果说是她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她先分出自己的一半,另一半是其夫的遗产,由她和孙女继承,她可以撤销她应继承的那一份,孙女则代位继承另一份.赠与合同其实就是把她夫的遗产即她继承和孙女代位继承的财产以赠与的方式给了孙女.
  • 首先要看该房是否系其个人产权,如系,则有效;如不是她个人的而是与其丈夫共同的房屋,则归其所有的部分处分行为有效,部分无效
  • 感谢邵律师,可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 房子没有过户!
  • 要看协议怎么写了,房子是否过户。即便是协议无效,孙女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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