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05年8月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给我交了社保,医保,现在我离职了我把社保,医保跨省转移到辽宁省沈阳市,在办理医保时,让我补交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的医疗保险弗,之前我未参加工作,,我是否应该补缴。

其他 2011-06-08 16: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鞍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