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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我门头寻滋闹事,被我打至轻伤但未至残。请问我的刑事责任,及赔偿。多谢

刑事辩护 2016-08-30 17: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首先,轻伤即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处轻伤是指公安的伤情鉴定结果,一般会判刑,三年以下,可请专业人士争取缓刑。其次,一般来说,能构上轻伤应该就能评上伤残,此处伤残级别以伤残鉴定结果为准。若构成伤残需赔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等,若构不成伤残,则需赔偿以上除伤残赔偿金外的其他几项
  • 10万以上。。。
  •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三年以下。
  • 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三年以下
  • 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三年以下量刑,赔偿要看对方主张多少,在合理范围内赔偿
  •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减轻你的责任
  • 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犯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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