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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甲方轿车,乙方个人,丙方是我,我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而乙方受伤,我方保险公司应交无责赔偿一千元吗?我方保险公司要求我提供甲方理赔结算单才能赔偿合理吗?因为我提供不出理赔结算单至今已经9个月了,保险公司拒不赔付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6-08-29 22: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起诉解决 。。
  • 协商不了的,伤者可自行垫付费用,待治疗结束后去评残,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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