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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全责我是受害方,做了半月板手术医药费我自己垫付过了俩月协商的时候,对方只赔偿医药费,就是说,保险公司赔偿的都可以陪!保险公司出钱…赔偿全险之内的金额但是其他的费用,对方不赔偿!话说回来,就是我自己垫付医药费最后保险公司给我保险,对方一毛不出…这样合理吗。?我是不是应该起诉

其他 2020-01-29 00:5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方需要赔偿您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如果对方投保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足以理赔你的全部损失,是合理的
  • 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足以理赔你的全部损失
  • 不合理的,可以起诉解决。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方式,一般按以下顺序:
    ⑴交强险。交强险按限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如果是全责,目前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即使出现违章情况,驾驶员如无力赔偿第三人遭受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依照新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予以赔付。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付后对驾驶员而言并不意味着能够免除,该部分赔偿款项系保险公司代被保险人垫付的行为,其目的是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获得赔偿保障和医疗救治,因此,保险公司在向受害人赔付后,有权向违章驾驶员进行追偿。  
    ⑵商业险。对于交强险赔偿剩余部分,商业三者险按责任,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假如出现违章情况(如酒驾或私自改变车辆用途),因商业三者险保险条款中普遍将醉酒驾车等违章行为列为责任免除范围,保险公司并不负责赔偿,应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⑶驾驶员个人负责。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者责任险之外剩余的部分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 车子出险以后没有人伤,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的人员查勘以后会给一个定损书给你。里面就标明了定损的金额,或者是直接走4S点维修定损。定损会根据交警划定的的责任来划分赔付比率。
    一般的小事故能立马定损的(譬如撞坏了大灯,刮花了油漆等)定损员可以立马开具定损书,当事人就可以自己协商解决。(譬如,我撞坏了一个大灯,我可以先自己垫付赔偿,然后保险公司会将你垫付的钱打给你)如果牵涉都人伤需要拼医院的住院证明报销。
    无论是有没有人伤肇事者都可以先垫付费用,然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定损的结果进行赔付,一般不存在有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不合理,建议起诉解决。
  • 应当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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