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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17日去了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去的时候说基本工资920元,21天满勤,试用期1个月,没有加班费,干的好可以提前过试用期,有加班费。从17号干了6天,回家送儿子请了3天假和一个礼拜天,回来后又上了一天加了4个小时的班,其间工作环境太差了,车间里只有6.7度的温度,而且开着抽风机,车间里风嗖嗖的,加班的时候冻得发烧了,回家吃药好了,第2天去上班的时候冻得发烧又继续了,就辞职了,单位领导都批了,交辞职报告的时候说不满一个月7天的工资不给,合理吗?我能拿回工资吗?辞职后我光打吊瓶吃药就花了200元。

其他 2011-06-08 16: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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