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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现在还健在,我们和他爷住公房,他爷爷精神有病,老太班到闺女那住已经两年了。请问他们可以立遗嘱吗?可以变更房本吗?以前户口本户主是儿子,去年老太到派出所把户主给变更给他爷爷了,我们住房是他爷爷的公房。派出所说,只要那房本就可以变更户主,没经他儿子同意,我们可以变更房本吗?谢谢您回答 "

国际贸易 2011-04-15 2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人精神不好,不能表示真实意思,是不能立遗嘱的,或立的遗嘱效力可能归于无效。等老人去世以后,可以根据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 你好,1、爷爷已经有精神病,如无法辨明事实,无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无法立遗嘱;2、房屋的产权和户主是不存在必然联系的;3、老人去世后,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人申请继续使用。
  • 不行。不能通过遗嘱处置自己没有处置权的财产。老人百年之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继续使用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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