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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的抵债房,房款中现金的方式给了包工头,到售楼处签的购房协议,开发商给开的全款发票,房子已交付使用。问题1,开发商不给签购房合同。问题2,这房子跟包工头还有关系没有。问题3,这房子目前状态可以摘掉抵债房这个帽子吗?问题4,整个小区目前都没有办理房产证,如果将来集体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我这套房会不会成为另类?问题5,如果我想退房的话我都能得到哪些赔偿?毕竟房子已经装修完毕了!谢谢大律师们帮忙解答!

其他 2016-09-01 11: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 要看合同的约定,详谈。
  • 你这种情况属于正常购房,和其他正常购房者都一样。
  • 正常签的合同,不能退房,具体怎样处理,看你们之间的合同如何约定。
  • 你好,既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开发商出具的发票,与正常购买房屋没有什么区别,除非在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现在退房没有依据的。
  •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协商不成,收集相关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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