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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份看中上海松江一套拆迁房,此房房东徐某卖给何某,何某挂价出售,由于何某社保未满5年无法过户,在徐何达成共识后同意卖给我,所有流程都是正常走,5月份签的网签与交了首付42万,房子售价:137万,现在据说已经涨到至少215万,当时徐何2人其实之间也有协议,房子当时何某出租,同意7月份提前给我们装修,到拿到房子目前为止基本装修完毕,因为房子未过户给何,何还有部分款未支付给徐,买房签订的都与徐走流程,我社保8月满60个月(之前协商可以等我满在走流程,第一次网签加上首付都5月份支付了),由于网签具有时效性,7月份又拉了一份网签,8月份我们已签订好贷款合同,当时房东徐某夫妻也一起去了平安贷款提交材料,才过了一周多现在需要徐某配合审税与过户,由于房价上涨,拒绝配合,现在我们需要拿到房子不需要违约金,如何维权,(徐某上海人名下已有至少2套房,现在是徐与何看房价涨串通要价20万,当时何给我们电话,说三方要沟通下,我们猜到有问题,正常现在我们买房与何没关系,但是要是违约赔偿徐无法拿出钱,何可以先垫,他们在协议分,很无耻的)

其他 2016-08-31 16: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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