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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0日,我家安装天然气管道。这时邻居家老三不让我们敲,不许我们接接头。并踢我一脚,我父与其纠缠。因为我父今年59岁,并有高血压,我怕父亲出事,就将其推倒在地,马上被旁人扯开,后只是争论。到晚上吃过晚饭,大约七点钟左右,邻居家老三带领其兄弟三人冲进我家,直接殴打我父子二人,我老婆于是报警。到派出所后经警方调解,认为双方都有错,各打五十大板。我父因为受到推搡殴打,血压升高,心悸、头昏,第二天便住进了县城关医院。邻居家老三仍扬言还要到我家打人,并说要搞死我们家人。害得我们每天提心掉胆,精神压力极大。 以上是事情经过。由于以前的邻里纠纷,邻居家是第三次直接冲入我家并殴打我们家人,以前我们都是认为以和为贵,但是现在他们冲进我家来打人的行为形成习惯。我现在已经为我和我父亲的伤势做了司法鉴定。我父现在还在住院治疗。 我就想咨询下:1、对于邻居家这种行为我们能否追究其法律责任?怎么追究?需要些什么资料? 2、我父住院费用能否进行赔偿? 3、在这种恐吓威胁的压力下,我们应该怎样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 急盼回复!谢谢!

诉讼 2011-04-15 20: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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