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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是在我17岁2004时候认识的,那时候小,什么都不懂,怀孕后我曾经多次要求男方给钱《当时在一起,我没一分钱》打掉,男方总是百般找借口,后来导致生下一女婴。男方通过关系,帮我办了1984《我是1987》年的身份证,是他们江西本地的《我是四川人》身份证,然后因为小孩要办出生证明,不然以后没法读书,考虑到这个情况所以与男方办理了结婚证。后来诸多原因,我离开他了,但是一直没离!我只是单纯想男方给我个说法,他最近说小孩在宁波北仑上学要办什么证需要我的身份证,所以天真的给他了,没想到他托人回去把婚离了,本人也是到现在才知道,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离婚 2011-06-08 1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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