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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是家里的承包地,现在租给别人进行关于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合同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租赁年限,合同有效吗?还有合同上还写到承包人可以对土地进行转租,不得干预,谢谢

其他 2018-04-08 18: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改变土地性质就是无效的
  •   个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个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也就是说,有无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及领取《房屋租赁证》不是合同是否生效的条件。当然,如未登记备案领证,房屋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您限期补办,并处以罚款。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   一般情况下,未经批准建立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   租房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1、《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2条及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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