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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机动车驾驶员,我行驶在最左边的快车道,40码左右通过公路十字路口红绿灯,在过红绿灯30米处,有一个供对方汽车掉头的口(此处不是人行道,无论何时行人或者车都不能横穿的),突然电动车从这个口出来横穿马路,我立即刹车向右避让,可还是碰上了(我的车刹车什么的一切正常,我没有违规行驶),我打110、120报警送医,对方是70岁老人现在骨折在医院,请问机动车要承担多少责任。(其实明显是他的错,看了监控后,在医院连他女儿都说他害人害已,还跟我说不好意思)

其他 2016-09-07 0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赔偿事宜可协商解决
  • 您好,一般情况下机动车方无责或次要责任
    【追问】责任还没定出来,咨询过交警说可能会对半责任,那明显偏袒电动车,如果行政复议的话我应该大概承担多少责任合理。
  • 你好,我个人觉得重点看对方损失多少,如果损失不大,你有保险,也影响不大。如果对方损失大,那责任划分你尽量少点好。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和交警沟通,可以申请复核。
  • 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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