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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政府通知我签署安置合同,我老婆还有两个月就要生育二孩(有生育证),我现在不签字,待二胎生育后是否可以合法为其争取到有全额征地赔偿?

征地补偿 2016-09-02 15: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享受的拆迁待遇。
  • 不可能
    【追问】能详细说明下吗?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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