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依次性安置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应该享受基本生活费待遇马, 我们是不是也按《2000》11号文件规定, 可以提前5年或10年办理退休手续呢 还有提前5年的退养,根据,《2000》11号文件, “对于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从事井下 有毒 有害等特殊工种,且距提前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实行一次性安置,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不将安置费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而由社区管理机构比照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缴社会保险费,待其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说我们一次性的安置人员也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 我们现在基本生活费没有 , 社会保险还让我们自己交, 提前退休不给办理。 我们应该怎么办。 《2000》11号文件有没有司法解释。 请您帮帮我, 十分感谢

其他 2011-04-16 21: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