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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一个女生早恋她14岁我17岁发生性关系了当时她是自愿的现在如果他家人知道了这件事如果起诉我我这算强奸犯罪么?

其他 2020-01-05 05:2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 看身份证几岁,涉嫌强奸罪
  •   1、法律规定,只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都以强奸罪论处,但也要考虑一些情况。  2、如果男女双方都未满十四岁,不管是否自愿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女方不满十四周岁,男方14--16周岁,只要不是强迫一般也不宜认定为强奸罪。如果男方16周岁以上就应该按强奸论处了。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如果男的16以上女的14以下就是强奸。
  • 关于刑事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应对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刑法第17 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该规定意味着: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若无其他原因(如精神病理作 用)能证明其无刑事责任能力,都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已年龄阶段即“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只对少数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刑法第 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任”。该规定说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除上述8种具体罪行外,其实施其他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三,投毒罪已经更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3、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都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完全可以得出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任何危害行为都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结论。
    5、对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的人除对前述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外,对其实施的其他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刑 法对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姑息放纵,允许他们任意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看管,刑法第17条第4款特别规定:“因不满十 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具备的特征: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2]
    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
  • 不是的。。。。
  • 你是违法行为涉嫌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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