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车是2014年9月购买,保险期是20140914-20150913.第二年平安保险致电我先生续保,当时我的车只有刮痕,想在2015年投保前修理一下,平安业务员大概8月致电我先生,因为车还没:维修,我先生问她在买了保险再去维修会否影响到维修这一事咨询业务员,业务员说不影响,因为我们刚买的车,不懂保险的黑条例,业务员说我们也相信。到2016年想买保险,告知我2015年有维修4次,查了一下如下,序号(1)20150810赔400元,(2)20151228.400元。(3)20150808.410元.(4)20160822.780元。之后我致电到95511,工作人员将我提出的问题反应到相关部门,下午有一主管李帅回复我,我将情况告知,他说应业务员问题,也告知我几万人很難找出业务员,要不就优惠我们买,以后他总工司全权跟进,我说能这样做,要求他帮我将每年分开,他说再说。第二天工号248772致电我先生,我们也将意愿告知她,2天过去,我的保险快到期了,我再致电95511未复。我认为不是钱多少问题,而是不能座长这不良风气,为了把生意做成而网故消费者权益。我们车不贵,但是自主品牌,绝不买曰本人的车,可能我的车便宜,他们觉得好欺负,我们都50多岁的人,不怎么懂怎么操作,罗嗦了见谅

其他 2016-09-03 17: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