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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离婚孩子判给男方抚养,我不付抚养费,现在他让我回去带孩子,给我在我儿子所在的城市买房子,我带孩子,我和孩子的生活费由他开出,这个可以公正吗?公正了法律生效吗?

离婚 2016-09-04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有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则不需要再公证。如果没有,可依法委托律师起草签订协议。
  • 您好!双方之间可以签一份协议,把你们的意思书面固定下来,即使不经过公证也是可以,但是经过公证会更有法律保障。。
  • 你们可以签一份协议,把你们的意思书面固定下来,即使不经过公证也是可以,但是经过公证会更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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