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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我在北京寄出一份快件,是7页A4纸打印的文件,是在快递代收点寄的。当时代收点的人只告诉我现在因杭州峰会的原因,到货时间不能保证应该会晚两天才到,但是可以送到。9月2日查看物流信息,快件并没有到杭州,而是到了浙江金华后就又发往北京。询问收件的快递公司,告知峰会不能寄到属于不可抗力,是国家政策导致,不肯将运费返还。从网上新闻及当地工作人员处得知,峰会期间只要进行实名登记、严格的检查,不属于峰会期间违禁品的,还是能照常送到。这种情况,如果到法院起诉快递公司,法院能否受理?我是否有理由要求快递公司退我运费?由于文件长时间未能送达,已失去投递的意义,制作和打印文件的费用,我是否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当时寄件时没人要求我出示身份证件,没做实名登记,但是快递公司还是照常收件、发出。本次运单上写明了寄件人的姓名和手机号,收件人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也全都写的很清楚。只是没写保价。快递公司在做返件决定时没打过电话告知我,甚至快件返还到代收站点后,也没告诉我,物流信息还显示为“本人签收”。

消费者维权 2016-09-05 14: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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