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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的女清洁工阿姨在下班打卡时摔倒,造成桡骨远端骨折,但公司却以超过50岁法定年龄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生效,不是工伤.请问阿姨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请帮忙,谢谢

调解 2009-02-14 13: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说法没有道理,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赔偿数额。
  • 首先,个人认为应该属于劳动关系,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了,则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其次,如果工伤不被认定,也可以以雇佣关系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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