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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再婚各有一子,都生话在一起,2010年结的婚,结婚时我的户口迁至男方,迁去时正赶上拆迁,所以我已分得三十五平米房,和他两父子的加一起我们的住房就是105平,还买了十二平共计是117平,后来我们做生意贷了五万元款,今年年初我已基本还完,由于贷款是信用贷款可随贷取的,所以在我们闹离婚时他把贷款也取走了还要我再还一半,本来我想协商的房子我不要了,他取走的贷款他自己还上,但他不干,我该怎么办呢?另外我现在想买房写在我儿子名下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6-09-06 15: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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