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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无果现在我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16-09-07 15: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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