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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爱人结婚后一直住我婆婆公公的房子,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婚后生双胞胎儿子,居住十年了,前些日子我爱人因病去世,我和孩子能分得爷爷奶奶的房产吗?我婆婆有四个子女,他现在有四趟房子,我们能分得多少?谢谢

争议解决 2011-04-18 21: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的公公婆婆去世后,他们的遗产分四份,你的两个孩子共同继承其中一份,属于代位继承。如果你对你的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你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则他们的遗产分五份,你可以继承其中一份,两个孩子共同继承其中一份。
  • 公公婆婆在世的,你们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如果公婆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你儿子可以代位继承你丈夫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 你不能要求分割,除非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孩子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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