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亲08年去世后,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都过户到了我的名下,土地使用证上没有注明是划拨土地,今年3月,我将签订了《房屋卖买协议》,将房屋卖给了别人(没有卖地),买房人入住后将房子进行了整修,并在院内私建了一间小厨房,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土地部门跟买房人说是划拨土地,说我卖房子违法,卖买合同无效,致使对方过户不成,将我告到法院,并索陪10万元修缮费。如今老人已经过世,是不是划拨,我们也拿不出证据。请问划拨土地是不是应该在土地使用证上注明?没有注明是不是就不是划拨?

其他 2016-09-10 17: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洛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