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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自己拟定的合同,其中好多条款都对员工不利,如果签订了,在以后工作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我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我能占优势吗

其他 2011-04-19 13: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违法了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有效。
  • 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除非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其他情况应属有效。
  • 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除非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其他情况应属有效。
  • 您好: 这要看您所说的“不利条款”是否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是存在不合理或不人性化的问题,您的主张就较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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