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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从事出纳工作有6年半的时间,前3年劳动合同签的都是:在财务室从事出纳工作,因财务室和行政室合并,后几年的劳动合同签的是在行政室工作,现公司想让我兼做行政工作不加薪,不然让我自己离职,我该怎么维权,能胜吗?謝谢了

其他 2016-09-12 19: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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