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打扰您向你咨询一下合伙经商的事情。我是湖北人,在家有自己的小店做餐饮,经营正常。我朋友两口子是湖南人,在海口十年,做黄花梨生意。这两三年因为生意难做,一直没赚钱。所以他们约我到海口合伙开一家餐厅!合伙之前口头协议投资钱他们出资,我出技术,随意拿一些钱入股,若做亏了一切损失由他们承担。我转让家里小店,过来海口跟他们说只能拿2万元入股,他们也无意见。餐厅开在商场,总投资大概二三十万。我没想到他们手头现金才六万多?所差的钱全部是他们东挪西借的。后来他们确实借不出来了,还差六万他们要我拿出来。我同意了,但我要在出资前跟他们签订一个正式合同。合同有一项关于利益分成问题产生分歧。我朋友的老婆要求若盈利了,除去店内一切开支后的利润,全部用于帮他们还一二十万的债!债还完了店子利润归两家五五分。我老婆要求若盈利,除去一切开支,每月分別给两家三千元生活费,其它的帮他们还债。他们不同意拿这个生活费。商量不成我们决定退出!店子留给他们做炒菜,炒蓁师傅我都帮他们请好了。装修期间,我为店子准备的设备调料等,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因为我家里店子己转,这些东西的一部分给我给他们都用不上了。

离婚 2016-09-18 15: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