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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2月份休9天假回家过年,填写了休假单寄到公司,公司在九月份发八月工资的时候扣了我9天工资加补助,我想问下这个合理不?我为这个公司工作三年,仅第一年签了合同,之后至今没有签订。第一年的合同上写的是5天年假。由于我在今五月和六月,7月一共休息了8天,公司在八月发7月工资时扣了我三天的工资,因为这三个月超休了3天。然而在九月份又扣了2月份的休假薪水。另外我在这个公司前两年均未缴纳社保,仅从今年开始缴纳。我可以仲裁不?

其他 2017-11-13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所在区劳动人事和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张补缴社保,以及带薪年假的工资,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超过一年了,即已超过时效了,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了。
  • 最好尽快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向所在区劳动人事和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张补缴社保,以及带薪年假的工资,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超过一年了,即已超过时效了,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了。如需案件材料具体分析,或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请致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追问】谢谢你的回复,就是虽然按照第一年的合同我的年假仅有5天,但是由于2月份公司没有告知我等原因我可以追要我2月份休假的工资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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