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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股东(100%持股)说如果我完成融资把分店开起来,就给我15%的股权。但是签订的协议是股份转让协议,转给我15%股权。股权没有进行登记。分店开起来后,我一直在分店上班,有工资收入,现在我不想干了,想撤出。有两个问题咨询以下律师:1、我是员工身份还是股东?或者双重身份?2、如果是股东,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公司收购我的股份吗?3、如果我是员工身份,可以主张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4、双重身份的话,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律师的解答!!!!!

其他 2016-09-19 14: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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