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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买的房子,还有五万的房贷没还,如果和他结婚,这算共同财产吗?如果结婚他要离婚,房子是不是还有他一半。

离婚 2016-09-19 07: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房子如果是女方婚前买的,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五万元,如果是共同偿还,离婚时可以主张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离婚时一般都会把房子判给已经买房登记的一方,但是剩下的五万元,如果是共同偿还,离婚时可以主张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对5万的还款属于夫妻共同的,如离婚,对5万元的一半属于你。
  • 可以主张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分一半是不大可能的。
  • 您好!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共同还款可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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