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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已上户口,孩子四周岁不到,现在女方想把孩子户口迁出男的不给迁该怎么办,另一个问题是孩子更改姓名的问题!如果男方不同意怎办,必竞女方在婚,带着孩子如果不改再婚男方肯定会有意见的

离婚 2018-05-09 10: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子女的抚养,法院在判决时,遵循有利于子女的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相关内容:   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您就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 你好,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孩子,对于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婴儿,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女方身体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抚养孩子。可以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现状,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整体衡量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成长。建议把两个人的现状进行对比,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诉讼中要让法官知道对方能提供孩子健康成长条件。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协议离婚;二、诉讼离婚。既然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仅仅系双方性格不合提起离婚的,再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做好两次起诉离婚的准备。
  • 更改姓名是需要小孩的父母双方同意才可以的,如果小孩的父亲不同意,是不能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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