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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5年8月入职,2016年6月开始入院治疗,医生开具3个月的假单,病假单至8月底,刚好我的劳动合同也在8月到期。由于治疗总时间要半年,即到11月底结束。2016年9月中,公司电话提出降职降薪,请问:1.是否合理?2.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3.在半年的治疗中,公司应否发给我病假工资?

其他 2016-09-19 01: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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