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大家好,我是一名工厂的职工,2016年春节放假应该是按照国家规定7天,但是厂里只允许放假3天是否合理?其二,国家规定有没有补考勤制度?现在工厂的制度是,考勤不够用的时候用加班还,员工因为补考勤每月都拿不到加班费,比如一个月176个小时,22天为准,多数老员工要补114个小时,,换句话说就算天天加班,到手工资还是2190元,加班费根本拿不到,厂里就是在钻空子,对此我们非常不服,厂长规定满30个小时,扣20个小时;30个小时以下,扣10小时,员工对此有疑义,国家是否有这样一个规定呢?谢谢好心的律师能给我回复一下,非常感谢!

其他 2017-11-13 07: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春节假是三天,其他四天是两个星期的休息加上去的。如果单位放三天,休息日继续安排休息的,不违法。2、没有所谓补考勤规定,但单位有权要求正常出勤时间上足,超过正常出勤的才算加班。扣工时没有依据,是不合法的。
  • 不合理,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 先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行起诉
  • 你好,你们工厂的考勤制度违反法律规定。
  • 不合理,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追问】请问朱律师劳动监察有电话吗?我是上海的闵行区的周边有劳动投诉地方可以上访吗?
    【回答】可打12333咨询。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闵行区莘北路168号 电话:51519999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