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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姐腿残疾和他老公生了一个孩子,男的健全也在外打工但从结婚起男的一分钱都没给我姐,孩子长到十三岁都是我姐在负担上学穿衣,长期不在一起就是过年回去,但她在外面和一个男人又生了一个孩子想离婚请问该怎么判请详细点

其他 2016-09-20 0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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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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