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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开发商在2009年8月达成协议他应于2010年6月末还我产权调换房,临街4.5米开间15米跨度一至二层共135平方米。可他至今才下基础,协议是在原地回迁,他现在盖的是3.45米乘18米跨度或2.9米乘18米跨度。开发商耍诬赖说面积多退少补,如果我要3.5米开间他少我9.7平方米,最主要是临街延长米少了,我不想要一个像走廊一样的房子。如果我要两个3.5的或两个2.9的我要补112.多或72.多平方米的钱,我协议上签的是2600元每平方米。那么我现在应按什么价格给他钱,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4-22 15: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违约,应该按有利于你的价格增加面积。协商不成就诉讼解决。还有问题可以联系我咨询。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本案中,开发商并没有建设约定中的户型,属于事实上不能履行,所以开发商不能向你交付房屋,只能给你房款。这其实是开发商玩的把戏。所以,我个人建议你要大房子,对于怎么补交房款,应当首先看拆迁协议及回迁协议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即然你合同签订的是2600元每平(购房款),那么超出的面积也应按此价款执行。浑南新区某地区的开发商就是玩的这样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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