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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用房产证从银行贷了8万元,一年的期,可是由于资金没周转回来,没及时归还,银行找了仲裁委,经仲裁裁决,我尽快还钱,但是银行找的律师费也要我出,高达6000元,现在我想还钱,可是想请教您一下,这个律师费该我出吗?6000元超出律师的收费标准了吗?这个标准是各地都不同吗?(我是山东省济宁市中区的)。非常感谢您!!!!

银行 2009-02-12 10: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般的银行贷款合同里都有写着你不及时还贷,因此造成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是要你承担的,具体的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你可以不用承担。 至于6000是否符合标准,这要看你当地的水平了,不清楚的,可以到律师协会或司法局问问
  • 视具体约定确定.
  • 合同有约定则应当承担该项费用,具体应按山东省司法厅与物价局颁发的参考标准.
  • 应依仲裁裁决支付,费用合理
  • 我想你的贷款合同上已经约定了一方违约另一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都由对方承担,如律师费、差旅费等,所以这个费用你是要承担的。当然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不必承担。当然你可以要求看正式发票,因为律师收费要正式发票的,以发票金额为准。
  • 合同有约定的话,你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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