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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任职5年,上月8.19下班时间被口头告知辞退,通知明天不用再上班,对于我来说是挺突然的一件事,但我工作上没出现任何差错。老板只说经济效益不好要精筒人手,说会在8.25一次结清未发放的6月7月8月工资合计16000多,另外补偿我2000元,我觉得金额太少而一口回绝,後来28号回厂商量,我以为是去收工资的,我要求给我开出书面解僱信和赔偿6000元私了,老板不肯开,还要求我补交一份辞工书和签一份不起诉决定书才能收到工资,当天闹得不欢而散,後来追了几次老板对于发放我工资的条件都是不变的,所以我一直没有收到錢。每次去厂老板的态度和脸色都是不太好。我们是小型私企,用工一直不是很规范,5年中一直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工资是底薪+提成,通过私人帐户打到我的个人銀行卡上。9.5去当地劳动所反应情况要求立刻结算工资和一次性赔偿4万元,劳动所调解后通知我再次回厂与厂方商量,我于次日回厂找老板,老板反口说是我自己不上班所以是处於放假狀态所以不存在赔偿金问题,然后我让他下发放假通知他也没答应,由于他没开解僱信所以现阶段我也无法证明是当初他解僱了我。我想请问:1.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不请律师的情况下自己走仲裁程序胜算大吗?2.我去当地劳动所申请时写了要求赔偿4万元,但我这幾天了解了一下不我应该不止拿这个数,那申请仲裁时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要求一個合理的价格吗?3.我手上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非常少,銀行流水帐能作为一个工资证据吗?4.仲裁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在写申请的时候可以將没缴纳社保的部分写上去,那没有缴纳社保的部分我可以以现金赔偿的方式去追索吗?因为既然已经番脸了我就想各方面多拿钱来保障自己。我最近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是4500左右,根据我的合法权益我最终能各方面拿到多少錢?5.如果老板最终又反口要我回去上班并换岗要调我去负责其他工作,我能单方面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能拿到什么赔偿金吗?因为我请劳动所介入后与老板会面,听他口气確实有这个可能,可是我并不情愿,因为已经闹得这么不高兴了谁还会去上班啊?

其他 2018-01-27 21: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
  •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是有相关法规的 需要用人单位与你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个可以算是证据,看来你是没有劳动合同,也不知是没有签订,还是签订了没有给你。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费的记录等也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费的记录;

    3、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5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按以下途径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不一定的,看需要的,可具体与律师联系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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