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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小孩横过马路出车祸住院37天,未达到伤残等级,保险公司只理赔护理费、餐费、后续治疗费。交警判车主全责(在行车逆道撞上小孩的)。现在车主除了保险理赔,他一分都不出。住院期间我自己垫付3137元医药费,他拿单据去报销后也不还给我,他说保险公司只给他报百分之八十(医药费共花8200元),他说还有百分之二十我和他平摊。现在请问律师:1、他买了全保保险,现在我小孩这件事上,他可以一分不出吗?2、他说当时签责任书时,他承担全责是为了骗保险公司的钱。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真的要和他平分那百分之二十的药费吗?

其他 2016-09-24 2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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