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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与一家企业签订就业协议,2011年4月下旬去公司报到时,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因我的左手缺失拇指为由要和我接触协议,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1、招聘时没有任何条款说明左手拇指缺失的不能去这家公司工作 2、应聘过程中我没有任何隐瞒行为 3、如果一定要接触协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谢谢

其他 2011-04-23 13: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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