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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开了一个食用猪油的工厂,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拘押至今已经16个多月了,期间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曾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问题是为什么所生产食用猪油半成品和成品,每年定期和送检的,食品药监部门出具的十几份检测报告显示所有理化指标均合格,为什么要被定性为有毒有害食品?

消费者维权 2016-09-27 0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重庆在食品药品犯罪方面实行的事依法从严,处罚得比较重。有一个关于地沟油的司法解释,如果你是使用边交料或者一些猪的废弃不好的部位,比如淋巴结来作为原料生产油的话,及时成品油各项指标合格,依然要认定为地沟油。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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