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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4月26号在一家公司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没有社保。然后今年9月8申请离职,要求8号离职,但是领导不批。然后在10号来了一位新员工,我和她交接了4天,期间我和领导沟通,她叫我交接多几天,离职申请一直没有批,但是因为我有急事,今天领导打电话威胁我问我还有要不要工资。请问这个情况我能拿到工资吗?如果他不给的话我去劳动局有用吗?如果他说我没有交接好工作扣我工资怎么办?

其他 2016-09-28 09: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9月8日辞职,到10月7日满30天,则双方劳动关系依法解除,届时若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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