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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1:如果用刚刚工商核准的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可以吗?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要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2:我们三个股东中一个股东在准备出资时股资不到位怎么办?而且当时他做法人、我们要怎么处理?3:以新核定的公司名义定的合同法人签的字要怎么处理?我们把他股权转让可以吗?谢谢。。

其他 2011-04-24 10: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如需要帮助请联系,热忱为你提供咨询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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