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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上个星期五五我坐在厕所等上厕所,其中一女孩在打瞌睡。被管理看到,罚款女孩五十,我罚二十,我不签名,要求他解雇我,他不肯,我是二00二年三月份在这家厂上班,已九年了。是日本人开的加工厂。我现在觉得做得没意思,能有什么办法得到补偿。谢谢,不签罚款的话,他把单交到人事部一样的扣除。

其他 2011-04-24 19: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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