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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打架,造成对方头部5针,鼻子1针。派出所暗示可以验成轻伤,要我调解。调解结果是,我赔对方4200元的医约费。误工费900.营养费1200.陪护费800,对方赔我600元医药费。财物损失,不计。合理吗?我可以反悔调解书吗?

其他 2011-04-25 13: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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