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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于2007年离婚,离婚后又一直住在一起,2009年,前夫拿我的房产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60万,并且他向朋友借了一部分钱建了一座商住楼,但房产证写了我前夫的名字,请问这座楼能不能作为共同财产。

离婚 2011-04-25 14: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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