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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我是事业单位,对我有影响吗?

其他 2019-08-14 18: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整理、审核担保的类型、方式、是否有效等证据资料和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书,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如需帮助,可电联。
  • 你好,有影响。。
  •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 单位担保中,下列不得成为担保人的情况: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给人担保就要承担担保责任,被担保人不还,担保人还。是何种担保?担保期?详细情况和细节都很重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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