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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向您请教,共用道路是否可以由一家买断?还望赐教,我们甲乙两家在同一年买下了一座院落,该院落为品字行院落,当时这块土地为集体土地,由于当时我门两家的资金有限,只买了靠近门口的两块地,(里面还有一块闲置的集体土地)甲家的土地是靠大门的南边,我家土地在北边,中间有一条5米宽的共用道路,两家走一个大门,今年甲家的资金比较充裕就把里面那块当年没有买的土地也买下了,并且通知我门家不让我们走那条共用道路了,说他已经把里面的土地连同共用道路一并买下了,并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明,让我门走别的路,关键是没有别的路可以走,当时买院落的时候两家就只有一个大门一条路可以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当年的共用道路他可以买断吗?望赐教

其他 2012-09-02 2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 不得妨碍他人的通行权!这是相邻权的范畴!
  • 历史形成的通道改变不得妨碍他人的通行权!这是相邻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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