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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新房是2014年10月30日前交房,由于我留的手机号码更换了,没有通知开发商新号码,开发商电话没联系到我,开发商是9月26日邮寄的验房通知单,但是快递单上地址给写错了,不知道邮给谁了,可还有我的签名(不是我本人签的),2016年10月6日收到物业催缴单,我现在还没验房拿钥匙,开发商不管,要收我2年的物业费,请问是否合法。谢谢

其他 2016-10-08 19: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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